本项目因故于2019年6月17日暂停,现接采购人通知,将原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后,继续采购。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项目名称:除臭药剂及除臭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201903040010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湘智采字﹝2019﹞第0256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预算:800万元/3年
首次公告日期:2019-05-24 15:09
二、更正事项
更正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三、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技术服务方案、保障能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力量、服务车辆满足项目需求进行综合评价:拟投入8名技术人员和4台服务车辆,且技术力量、服务车辆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拟投入6名技术人员和3台及以上服务车辆,且技术力量、服务车辆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拟投入4名技术人员和2台服务车辆,且技术力量、服务车辆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拟投入的技术力量、服务车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分。(注:以上拟投入技术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服务车辆需提供对应车辆的购置证明或车辆租赁合同。未提供的不计分。)
现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力量、服务车辆满足项目需求进行综合评价:拟投入4名技术人员和2台服务车辆的得2分;每增加一台服务车辆加1分;每增加一个技术人员加0.5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以上拟投入技术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服务车辆需提供对应车辆的购置证明或车辆租赁合同。未提供的不计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因素及标准》:商务、企业荣誉第3条:投标人具有行政部门评选的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4分;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2分,最多计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公示网站截图,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现修改为:
投标人近三年内任意一年获得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4分;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2分,最多计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公示网站截图,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近三年为2016年度-2018年度);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技术服务方案、产品质量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生物除臭剂具有国家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涵盖生物制品类),计3分(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查询网址及步骤等,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现修改为:
投标人所投产品生物除臭剂具有国家环保主管部门认定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涵盖生物制品类),计3分(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查询网址及步骤等,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第六款、第一条:巡查维修团队成员不低于4人,拟投入主管人员应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行业职业资格和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证书(有害生物防制员四级及以上);团队其他成员具有国家相关职业认证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拟投入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需配合本项目运维需求,人员证件及社保证明提供原件备查,社保要求为2018年11月到2019年4月)。
现修改为:
.巡查维修团队成员不低于4人,拟投入主管人员应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行业职业资格和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证书(有害生物防制员四级及以上);团队其他成员具有国家相关职业认证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拟投入主管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团队其他技术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需配合本项目运维需求,人员证件及社保证明提供原件备查,主管人员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九个月内任意连续六个月;近三个月为:投标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第四条除臭剂参数及服务考核标准中第1点中的1.1.考虑到城市垃圾人员的流动性和安全性,所喷洒的生物药剂必须无毒无害的,需提供省级职业病防治部门出具的急性经口毒理性实验检测报告(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1.2.生物除臭剂货物必须无刺激性,需提供省级职业病防治部门出具的皮肤过敏检测报告(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现修改为:
1.1.考虑到城市垃圾站工作人员的流动性和安全性,所喷洒的生物药剂必须无毒无害的,需提供具有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急性经口毒理性实验检测报告(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1.2.生物除臭剂货物必须无刺激性,需提供具有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皮肤过敏检测报告(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19-06-18 09:00 | 2019-08-08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06-18 09:00 | 2019-08-08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19-06-18 09:00 | 2019-08-08 09:00 |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及原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采 购 人: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星沙街道天华北路159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0731-84060638
采购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系人:陈学文 吴冰
手 机:15116382731 邮编:410000
电 话:0731-89670271
(招标文件)除臭药剂及除臭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7.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