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长沙市司法局 | 合同编号: CSCG-GK-201903280002-1 |
供应商(乙方):湖南友阿云商网络有限公司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大宗物资采购定点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CSCG-20190328000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号 | 标的名称 | 总价 |
1 | 大宗物资采购定点项目 | 0.00 |
合计金额小写:0.00 合计金额大写:零元整 |
合同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包装食品、饮料、副食、粮油类、豆制品类、干货类、禽蛋类、调味品类、肉类、水产类、日用品等。
因该项目为定点采购项目, 故无金额明细。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4.1)付款人:长沙市司法局通过 国库集中支付 双控账户支付 自行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元
(4.2)付款方式:约定支付分期及金额 总支付次数1次 第1次支付0元,
支付说明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1 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简易程序验收 一般程序验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期
本合同自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 采购人执份 , 供应商执 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内容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二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1、中标企业成立固定的配送货队伍,根据采购方要求以及季节、天气、不可抗力、特别时期等因素,科学合理地按批次提供配送货、装卸、摆放货物服务,随需随供,并按采购方要求制作专用包装或标贴专用标识,每个商品、货物的包装须符合场所安全要求,且需要有条形码、防伪标识等,品种、等级、质量、包装标重等按国家标准、规定执行,如有其他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需求单位将不定期进行质量及价格督查。第一次发现质量或价格方面的问题,向中标企业送达《整改通知书》;第二次再发现质量或价格方面的问题,取消其供货资格,报市采购局,将其纳入诚信黑(失信)名单,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所有采购的商品、货物都无法预知准确的全年总采购金额,最终结算以实际送货量为准。
4、滞销且未过保质期、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供货商应提供退换货服务。
5、中标方有责任根据采购方的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时间,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价格信息。
6、报价以麦德龙超市零售价为准下浮7.5%,麦德龙没有的产品,以大型超市(沃尔玛、家乐福、步步高)的平均价格按报价优惠方式进行计算,如果上述四家超市均没有,则按当地市场批发价进行计算,需求方在此基础上也可与供应方自行议价。
7、货款的结算采取实报实销方式,原则上各需求单位与中标企业以实购数按月进行一次核算、结付,具体结算方式和结算期也可由需求单位与中标企业协商确定。
8、协议签订时,入围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纳协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期限为合同期限(无息、合同失效退还保证金),以防投标人在协议履行期间有违约;如供货方违约,则可根据约定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9、监所单位与定点企业合同一年一签,可以同时与两家定点企业签定,也可以视具体情况择优签一家定点单位签订。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开 户 银 行: | |||
帐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