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new":{"area":"changsha","articleType":"2","author":"长沙市采购网","basicId":258290,"basicDatetime":"2022-10-20 16:24:08","name":"采购需求公开","articleContent":"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背景
近年来,长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目前已经出台《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的决定》(长政发〔2020〕10 号),以及《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顶层设计(2021-2025 年)》和《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建设三年(2021-2023 年)行动计划》等框架稿,作为未来一段时间长沙市系统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2021年至2022年长沙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长沙市“智慧水利”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第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
2、建设目标
长沙市“智慧水利”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第一期)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把握“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落实“安全、实用”的水利网信发展总要求,加强智慧水利顶层设计。同时遵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以数字化场景、智慧化模拟、精准化决策为路径,全面推进算据、算法、算力建设,加快构建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智慧水利体系。一是开展智慧化模拟。在数字化的基础上,集成耦合多维多时空尺度高保真数学模型,支撑水安全全要素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的模拟分析。二是支撑精准化决策。构建水利智能业务应用体系,在流域防洪调度、水资源管理与调配、水生态过程调节等预演基础上,生成决策建议方案。
长沙市“智慧水利”综合监管平台的建设总体目标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强化水利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深化业务流程优化和工作模式创新,构建覆盖江河水系、水利工程设施体系、水利管理运行体系的综合监管平台。梳理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数据情况,形成标准统一、布局合理、高效共享的水利数据资源体系,开发功能集成度高、技术支撑手段丰富、可扩展性强的智慧水利支撑平台,设计风格统一、功能使用、协同创新的智能应用,建设持续保护、主动防御、确保安全的信息保障体系和运维体系,最终建成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统一个性要求的长沙市“智慧水利”综合监管体系。
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本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智慧水利支撑平台开发、协同创新智能应用开发、标准体系编制、智慧水利平台配套硬件建设。
具体详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t服务时间及地点
1.1\t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2\t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性能要求
1.1 数据获取要求
对雨情、水情、城市内涝、流量、水利工程的工情,要求达到 5 分钟内完成全部数据的收集,向决策机构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工情信息,以提高全市防汛调度的快速反应能力。
1.2 页面响应要求
长沙市“智慧水利”综合监管平台应用响应时间应满足的基本原则是:响应速度不致影响业务工作、造成业务工作的低效率。通常情况下,浏览响应时间<3秒,查询处理响应时间<3秒。
1.3 并发人数要求
长沙市“智慧水利”综合监管平台的用户主要涉及长沙市水利局、区县水利局等使用用户,结合调研与预估,平台需满足并发人数≥400人的要求。
1.4 模型处理要求
由于模型参数众多,且不同参数之间的敏感性程度相差较大,应多次模拟,综合评价,一般准确性应该以实时监测数据系列与模拟曲线之间的拟合程度为准,R2≥0.6(或依据其他指标)
2、安全保密要求
本项目的安全建设根据《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二级等级保护要求,确保本项目动态的符合公安、网信等监管部门的合规准则。同步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安全责任边界、安全责任范围和责任主体,并强化安全组织、管理、技术和安全运营服务四个方面的保障能力。
2.2保密要求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履行保密任务。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对项目实施中涉及的有关信息保密,未经采购单位许可,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单位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3、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及安装调试
3.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3.2安装调试
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用户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用户单位。
4、质量保证要求
4.1投标人有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并制订质量保证计划,列出软件开工过程中质量监督和保证执行的措施,记录质量保证活动,并保存和维护相关记录。本项目整体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4.2质保期要求:本项目软件平台质保期为壹年,硬件设备质保期为叁年,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和升级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3投标人提供的软件都应与招标文件中软件建设设计标准要求相符;应按最终确定的服务内容,并应附有提供完整的用户操作手册和各项技术文档(电子版及书面)。包括:总体设计报告、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测试报告、操作使用说明书、系统维护手册。
5、组织管理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成立合理的实施团队,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5.2投标人必须指定专职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配置相应的项目管理、系统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集成、培训、质量保证等人员,保证有足够的高素质人员参加本项目的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5.3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承担过系统开发经验,能够与采购人进行良好沟通,具备相关产品集成、应用和开发的能力。
5.4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对本系统相关业务有所熟悉,熟悉平台运行的流程。
5.5投标人应对上述内容列出详细人员计划,包括人员姓名、经验、学历和在本项目中的职责分工等。
5.6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和整体工期要求,并提交切实可行的项目工作计划。
6、知识产权及数据相关约定要求
6.1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使用第三方产品必须获得正式授权,且包含在投标价格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第三方软件费用,如因此发生法律纠纷,投标人承担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2本项目中,本产品为定制开发的软件产品,其知识产权应由采购人拥有,验收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
6.3本项目承载和产生的数据资源归采购方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授权,中标单位无权在本项目之外使用上述数据资源,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法律责任。
7、培训要求
7.1培训对象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不少于3名后台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以达到能及时自行排除轻微或一般故障的效果。
为保障本项目项目的顺利实施,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使用人员的实际情况,按角色进行针对性的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够熟练的使用系统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系统开发及维护人员能够自己维护和扩展系统的功能。培训对象主要包括:参建单位各级使用人员、系统运行维护人员、系统管理人员以及应用维护人员。
系统进行升级、改进后,中标人须及时对有关人员就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7.2培训资料
在进行培训前,中标人须准备相关培训资料,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各业务功能使用手册、培训PPT、演示系统及数据。
7.3培训方式
培训可采用集中培训、现场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相结合的方式。分别针对系统管理员、系统维护人员和系统操作人员,开设集中培训课程。针对系统维护人员和系统操作人员,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培训。针对系统管理员,通过在现场的示范和培训,使他们能深层次的掌握系统各设备的使用、维护、故障检修和各种日常操作等。
8、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要求
8.1项目运行维护期为壹年(如中标人在投标文件内给出的免费运维期优于本要求的,以中标人给出的较优运维期为准),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运行维护期内应免费保证本项目正常稳定地运行,安排固定的项目经理进行跟踪服务,指定专人提供服务,承诺免费升级和服务。在壹年的运维护期满后,应提供价格优惠的终身维护服务。要求提供相关项目运维、技术支持服务方案。
8.2运行维护期内,需提供至少2人驻场服务,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确保软件系统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当系统出现故障时,投标人应承诺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在远程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确保4小时之内到现场对故障进行处理,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8.3 整个服务过程均需有完善的文档记录,便于跟踪、分析问题;对各项服务提供详细的书面报告,包括故障处理报告、健康巡检报告、系统性能检测调优报告、维护总表报告、服务年度报告等。
1、验收条件
本项目工作范围全面完成,系统功能正常、接口正确、与其他系统匹配良好;试运行工作已经完成,经过采购人的功能验证,并发表使用结论或反馈;项目遗留的主要问题已经解决,具备转入推广的条件。
2、验收方式
2.1初步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采购人将对每个系统或功能点进行试运行,通过功能测试、性能测试、稳定测试、压力测试、故障测试、安全测试、兼容测试等测试后按采购人验收组织要求完成初验。
2.2项目经过初步验收后,采购人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及《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长智慧办发〔2022〕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最终验收。届时将根据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以及中标人投标服务方案,结合现场对平台各功能点的实现效果及使用反馈等进行政府采购一般程序验收。
2.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t结算方法
1.1\t付款人:长沙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1.2\t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5%的预付款;硬件设备到货后,支付10%的进度款;项目建成并通过初验后,支付20%的初验款;项目终验合格后,支付30%的终验款;余款5%在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必须严格参照项目可研和初设内容实施本项目。同时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若采购人的实际业务需求发生变化,在不改变原有大框架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求进行项目具体功能的调整或修改,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且不再单独增加费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有关费用自理。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