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履行地点: 浏阳市行政中心附3栋 \n\t\t\t\t\t\t\t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n\t\t\t\t\t\t\t\n\t\t\t\t\t\t\t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包含招标内容范围内人工费、管理费、检测检验费、维修费、各类保险费、利润、税金及其他因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n\t\t\t\t\t\t\t\n\t\t\t\t\t\t\t
\n\t\t\t\t\t\t\t4.结算方式\n\t\t\t\t\t\t\t
\n\t\t\t\t\t\t\t\n\t \n\t\t\t\t\t\t\t \n\t\t\t\t\t\t\t\t\t
4.1 资金支付方式:\n\t\t\t\t\t\t\t\t\t
\n\t\t\t\t\t\t\t\t\t
\n\t\t\t\t\t\t\t\t\t设备全部到达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后,90日历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并同时通过等保二级验收合格后,90日历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设备验收合格满1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留5%作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经济、法律纠纷,则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金额。
\n\t\t\t\t\t\t\t\t\t \t\n\t\t\t\t\t\t\t
\n\t\t\t\t\t \n\t\t\t\t\t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东塘支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587257352200) \n\t\t\t\t\t\t\t\n\t\t\t\t\t\t\t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n\t\t\t\t\t\t\t\n\t\t\t\t\t\t\t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n\t\t\t\t\t\t\t
5.1 验收程序\n\t\t\t\t\t\t\t
\n\t\t\t\t\t\t\t\n\t\t\t\t\t\t\t采用\t\t\t\t\t\t\n\t\t\t\t\t\t\t\n\t\t\t\t\t\t\t一般程序验收\t\t\t\t\n\t\t\t\t\t\t\t\n\t\t\t\t\t\t\t\n\t\t\t\t\t\t\t
5.2 质量要求\n\t\t\t\t\t\t\t\n\t\t\t\t\t\t\t1、整体项目质保叁年,部分硬件设备按原厂保修,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2、乙方提供以下项目整体保修期服务:
(1)提供7*24小时服务,接到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实质响应(远程解决或抵达现场并开始采取相应措施),并在48小时内恢复设备运行;如同一货物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乙方需予以免费更换,以保证甲方相关业务正常运行.
(2)设备质保期服务均属于免费服务,该期限内的所有售后服务,包括原厂商服务和非原厂商服务,其中硬件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硬件维护维修、配件更换、整机更换、硬件升级、提供替代品;应用软件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应用软件维护升级以及非结构性修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n\t\t\t\t\t\t\t\n\t\t\t\t\t\t\t\n\t\t\t\t\t\t\t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n\t\t\t\t\t\t\t\n\t\t\t\t\t\t\t1、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甲方及其乙方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投标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或不完全合格的情形为:
(1)在本次合同约定期限内发现系统缺陷及其它质量问题;
(2)发现不符合甲方在招标时要求。
出现以上行为,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免费给予合理解决直至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以及相关技术文件约定为止,工期不顺延。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时间双方另行确定,工期不顺延。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在乙方提交《到货验收申请》或者《竣工验收申请》后,双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约定的要求完成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当签署《到货验收报告》或者《质量验收报告》。甲方无正当理由怠于验收或未在约定期限内签署验收报告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验收过程中如双方对设备质量存在分歧,甲方有权委托具有资格的国家权威部门对设备进行检测验收。检测合格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项目验收国家或相关部门有强制性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竣工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方的验收只代表对货物数量、规格的认可,不代表对货物的性能、质量的认可,货物的性能及质量等以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甲方为非专业机构,无法进行实质性验收,乙方不得以设备已使用为由作为抗辩理由。
\n\t\t\t\t\t\t\t\n\t\t\t\t\t\t\t\n\t\t\t\t\t\t\t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n\t\t\t\t\t\t\t\n\t\t\t\t\t\t\t6.1甲方责任与义务
6.1.1全力支持乙方开展工作
6.1.2甲方应接受乙方培训,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操作规程使用本项目的软硬件设备,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本项目运行维护。
6.2乙方责任与义务
6.2.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乙方报价均应含安装、运输、税费等一切费用,并且保证在质保期内,项目正常运行
6.2.2乙方应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6.2.3敏感时期、提供技术人员远程服务;
6.2.4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6.2.5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并能在4小时内上门免费维修,维修人员在1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应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6.2.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程序中加插和软件功能无关的程序或预留一些危害软件安全的漏洞。
6.2.7本项目建设、租赁及服务期内,乙方应规范施工、规范运维管理,确保安全,因乙方愿意能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给他人人身、财务安全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
6.2.8本项目服务期满后,甲方对本项目重新采购运行维护服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选择乙方。
\n\t\t\t\t\t\t\t\n\t\t\t\t\t\t\t\n\t\t\t\t\t\t\t7.违约责任\n\t\t\t\t\t\t\t
\n\t\t\t\t\t\t\t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n\t\t\t\t\t\t\t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t\t\t\t\t\t\t\t\n\t\t\t\t\t\t\t\n\t\t\t\t\t\t\t1、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成交供应商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2、成交供应商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成交供应商逾期交付的应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合同价款金额万分之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五日以上(含)未能交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本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仍应予以赔偿。验收不合格视为未完成,且日期不顺延。
3、如因成交供应商所交货物质量等问题导致采购人及其员工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赔偿金。
4、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和质保期间,采购人发现标的物存在缺陷或其他质量问题的,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且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若成交供应商不及时解决或无法解决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在质保期过后,如非因设备缺陷或非成交供应商的原因,设备不能正常运行,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时更换新的标的物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更换,费用按成交供应商正常市场价格计算,由采购人承担。若成交供应商违反上述任意约定,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需据实向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
5、因成交供应商责任,采购人使用标的物后达不到本合同及附件要求的技术性能的,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标的物经两次考核仍无法通过验收的,采购人还有权解除合同,退回已交付标的物及相应货款,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惩罚性违约金。
6、成交供应商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或者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专利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前述指控的,成交供应商应积极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当赔偿采购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合理费用,下同)。若成交供应商超过1个月仍未促成第三方撤回/放弃对采购人的前述指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退回标的物,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惩罚性违约金。
\n\t\t\t\t\t\t\t\n\t\t\t\t\t\t\t\n\t\t\t\t\t\t\t8.解决争议的方法\n\t\t\t\t\t\t\t
\n\t\t\t\t\t\t\t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n\t\t\t\t\t\t\t\t
\t\t\t\t\t\t\t\t\n\t\t\t\t\t\t\t\t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t\t\t\t\t\t\t \n\t\t\t\t\t\t\t \n\t\t\t\t\t\t\t \n\t\t\t\t\t\t\t\n\t\t\t\t\t\t\t9.组成合同的文件\n\t\t\t\t\t\t\t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n\t\t\t\t\t\t\t
\n\t\t\t\t\t\t\t\n\t\t\t\t\t\t\t\t(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n\t\t\t\t\t\t\t\t(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n\t\t\t\t\t\t\t\t(3) 响应文件
\n\t\t\t\t\t\t\t\t(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n\t\t\t\t\t\t\t\t(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n\t\t\t\t\t\t\t\t(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n\t\t\t\t\t\t\t\t(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n\t\t\t\t\t\t\t\t(8)其他合同文件。\n\t\t\t\t\t\t\t\n\t\t\t\t\t\t\t\n\t\t\t\t\t\t\t10.合同生效\n\t\t\t\t\t\t\t
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生效 \t\t\t\t\t\t\t\n\n\t\t\t\t\t\t\t\n\t\t\t\t\t\t\t11.其他条款\n\t\t\t\t\t\t\t\n\t\t\t\t\t\t\t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以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针对国家的关键基础设施系统需要进行等级保护建设,浏阳市水利局的机房网络安全系统,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需要进行等级保护二级建设,结合二级建设要求需要采购的网络安全设备、网络安全设备以及安全集成建设和安全运维服务,在通过等级保护建设的完善保障自身的安全,通过等级保护测评,达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n\t\t\t\t\t\t\t\n\t\t\t\t\t\t\t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n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n\t\t\t\t\t\t\t\n\t\t\t\t\t\t\t\n\t\t\t\t\t\t\t \n \n | 甲方(公章): | \n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n 乙方(公章): | \n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n
\n
\n \n \n | 地址: | \n 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栋二楼 | \n 地址: | \n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39号 | \n
\n
\n \t \n \n | 法定代理人: | \n 罗拥军 | \n 法定代理人: | \n 周小玩 | \n
\n
\n \t \n \n | 委托代理人: | \n 戴飚 | \n 委托代理人: | \n 陈阁 | \n
\n
\n \t \n \n | 电话: | \n 0731-83640279 | \n 电话: | \n 0731-84717640 | \n
\n
\n \t \n \n | 传真: | \n 0731-83640279 | \n 传真: | \n | \n
\n
\n\t\t\t\t\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