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new":{"area":"liuyang","articleType":"2","author":"长沙市采购网","basicId":234585,"basicDatetime":"2021-12-27 14:51:39","name":"采购需求公开","articleContent":"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浏阳市松材线虫病绩效承包三年综合防控方案(2021年10月—2024年9月)文件要求,2021年—2024年连续3年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实行绩效承包模式,绩效承包的主要内容为全市枯死松木除治、媒介昆虫综合防治、松科古树名木及重点区域具有保护价值的松树打孔注药、疫木处置和利用。
绩效承包目标:到2024年10月,疫点乡镇数量、秋季普查疫情发生面积、秋季普查发现枯死松木数量、枯死松木除治数量四项指标全部控制在2021年水平以下,对比2021年,疫点乡镇(街道)数量减少2-4个、秋季普查发现枯死松木数量从47876株下降到27000株(下降率43.6%)、秋季普查疫情发生面积从12.8万亩下降到11万亩(下降率14.06%)、枯死松木除治数量从13.4万株下降到5.4万株(下降率59.7%)。
完成以下工作任务:做好全市118万亩松木林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相关规定开展并完成年度任务。计划三年清理枯死松木(含濒死松木、衰弱松木等)29万株以上,市域内所有枯死松木除治及无害处理合格率(含松木主干和1CM以上的枝桠)达到100%;建立一个年处置能力不低于50000吨的疫木无害化处置厂,每年入厂处置和利用的疫木比例不得少于疫木总量的35%,在除治期间同步完成疫木处置工作;实施飞机施药防治松褐天牛,预计防治总面积6万亩(实际防治区域和面积以市林业局最终确定为准);全市松科古树名木和具有保护价值的松树实行打孔注药保护,预计注药总量48000支(年度注药数量根据当年防控工作情况以市林业局确定为准)。
二、技术要求
(一)枯死松木除治
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相关规定开展并完成年度除治工作任务。
1、当年11月至翌年3月31日前完成全市范围内枯死松木集中除治任务,同期完成疫木定点集中处置。
2、计划三年清理枯死松木(含濒死松木、衰弱松木等)29万株。第一年度(2021年10月-2022年9月),年度清除枯死松木13.4万株(预估年度清理病死松木数量9.4万株,为提高防控成效,加大采伐强度,将枯死松木周边濒死、衰弱等疑似感病松木一并清除,数量预计4万株。);2022年秋季普查枯死松木数量下降到4万株以下(下降16.45%),秋季普查疫情发生面积下降到12.2万亩以内(下降4.69%),年度清除枯死松木9万株(预估年度清理病死松木数量8万株,为提高防控成效,加大采伐强度,将枯死松木周边濒死、衰弱等疑似感病松木一并清除,数量预计1万株);2023年秋季普查枯死松木数量下降到3.3万株以下(下降17.5%),秋季普查疫情发生面积下降到11.6万亩以内(下降4.92%),年度清除枯死松木6.6万株;2024年秋季普查枯死松木数量下降到2.7万株以下(下降18.18%),秋季普查疫情发生面积下降到11万亩以内(下降5.17%);拔除2个以上(含2个)疫点乡镇(街道)。
3、对采伐的松木主干及直径1厘米以上的松树枝条和树干、伐桩进行除害处理,禁止山场焚烧树干,采伐疫木全部进行钢丝网打包或下山运往定点疫木处置点处置,打包疫木株数和材积、下山定点处置的疫木株数和重量需全程上传林业局指定平台进行实时监管。
4、伐桩(树蔸)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在以下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最安全有效的方式进行处理,需征求市林业局同意,伐桩全部编号并按要求上传林业局指定的信息平台,通过影像上传平台,实时监管伐桩数量、伐桩地径和处理质量。
方式一:钢丝网罩。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疫情发生区。作业要求:使用钢丝直径≥0.12 毫米、网目数≥20目的锻压钢丝网罩覆盖伐桩,钢丝网罩严密固定在伐桩上。
方式二:剥皮处理。适用范围:适用于伐桩内无媒介昆虫分布或分布极少的重型疫区、伐桩内无媒介昆虫分布的轻型疫区,原则上重点生态区域禁止使用。作业要求:剥去伐桩树皮。使用要求:在科学试验验证的前提下,经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方式三:覆膜处理。适用范围:适用于处理期间气温达到药物熏蒸所需湿度的区域,原则上重点生态区域禁止使用。作业方式:剥去伐桩树皮,在伐桩上放置磷化铝 1-2 粒,用 0.1 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绑紧再用土压实。
5、地径10厘米以下枯死松木及山场的濒死木、衰弱木等疑似感病松木都需按规定程序进行除治和处置,但不上传到信息平台,不纳入绩效单位清除总数。
6、每年4月1日- 7月31日可实行常年清理方式进行枯死松木除治,技术措施与集中处置一致,并上传系统进行监管,纳入年度枯死松木除治考核数量。8月1日-10月30日专项普查期间禁止上山开展枯死松木清理。
7、年度枯死松木清除数量第一年、第二年必须高于预定的13.4万株和9万株,第三年可能因防控成效高于预定目标,导致实际枯死松木清除数量(境内所有枯死松木)少于预期数量6.6万株,但三年枯死松木(濒死、衰弱木)采伐总量不低于29万株。
(二)媒介昆虫综合防治
预计三年飞机施药防治松褐天牛60000亩,其中疫情发生核心区域及8000亩重点保护区域连续三年持续防治。
1、每年防治面积20000亩(包括8000亩重点保护区域在内),投标公司应根据浏阳实践情况制定媒介昆虫防治方案,明确防控区域、防控面积和防控时间、具体操作措施,提交市林业局最终确定为准。于5月-7月使用飞机施药完成,具体实施时间以市林业局指定时间为准。
2、药剂符合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湖南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方案》的要求,必须“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批准证、产品标准证)”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用量按相关要求使用。
3、飞机操作人员具有民用飞机驾驶员合格证。
4、按市林业局的要求制订飞行作业线路和飞防计划,做好防治区域内特种养殖户(鱼、虾、蟹等)防护措施,飞防后提供飞机作业航迹,漏喷率≤3%。
5、飞防作业前设立防治区和对照区,飞防作业结束后一个月,防治区域松褐天牛虫口密度下降率≥70%为合格。(虫口密度下降率=对照区虫口数-防治区虫口数)/对照区虫口数*100%)
6、所有飞防作业设计规划图纸、作业航迹等全部资料存档备案。
(三)打孔注药
预计三年全市松科古树名木和具有保护价值的松树实行打孔注药保护48000支。
1、年度打孔注药数量由市林业局根据当年防控情况和防治需要确定,总数量不超过16000支/年。
2、每间隔2年注射一次,于1月底前完成打孔注药保护工作,具体实施时间以市林业局指定时间为准。
3、使用打孔注药专用免疫剂,注射量由松树胸径大小和注射剂浓度确定。
4、在树干距离地面50—120厘米左右处用穿孔器斜向下打孔,需要打多个孔时,相邻孔高度相差不超过5厘米,横向距离不超过10厘米,尽量均匀分布。打孔时钻头向下倾斜,与树干呈现“V”字型30-45°夹角,孔直径约7毫米,孔深约3-7厘米。
5、药物插入孔后,在瓶底开小孔,注射完毕7-10天后将药瓶回收,并使用木塞或多菌灵药泥进行封闭处理。打孔位置需避开死节、受伤部位及枝桠下部,保证药物注射有效性,保保护率达到97%。
6、打孔注药需使用市林业局指定的监控平台进行上报,第三方机构同步进行作业监测和防治效果检查,出具打孔注药验收报告或成效评估报告。
7、打孔注药仅为保护古树名木及风景名胜区具有保护价值的松树,注药数量及实施区域与全市防控成效不相关联。
(四)疫木定点处置
1、新建立一个疫木无害化处置厂,采取粉碎(削片)/旋切等符合国家要求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提高疫木利用效益。每年入厂处置和利用的疫木比例不得少于疫木总量的35%。
2、疫木无害化处置厂由绩效承包单位全额投资建设,自行负责、自行经营、自负盈亏。建设面积不少于9000平方米,其中疫木堆放场地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处置加工区域不少于2000平方米、制品暂存区域不少于3000平方米。疫木处置(粉碎或削片)实行全过程监管。
3、疫木无害化处置厂要求证照、规章制度齐全、设立无死角可视化监控系统接入林业局指定平台监管。疫木收购(过磅)台帐登记、产品销售(去向)台账登记、数量核查、疫木监管和堆放、除害处理和加工产品去向记录完整、加工符合环保要求、消防设施完备。
4、在除治期间同步完成疫木处置工作,所有入厂处置的疫木全部采用按吨计价结算。
5、疫木装运实行全流程跟踪监管,装运全流程统一使用林业局指定的疫木监管平台进行监管,必要的时候乡镇开具相关转运凭证进行转运监管,指定专人负责,严防疫木流失。
二、相关标准: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相关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并完成年度任务
根据《浏阳市松材线虫病绩效承包三年综合防控方案(2021年10月—2024年9月)文件要求,2021年—2024年连续3年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实行绩效承包模式,绩效承包的主要内容为全市枯死松木除治、媒介昆虫综合防治、松科古树名木及重点区域具有保护价值的松树打孔注药、疫木处置和利用。
绩效承包目标:到2024年10月,疫点乡镇数量、秋季普查疫情发生面积、秋季普查发现枯死松木数量、枯死松木除治数量四项指标全部控制在2021年水平以下,对比2021年,疫点乡镇(街道)数量减少2-4个、秋季普查发现枯死松木数量从47876株下降到27000株(下降率43.6%)、秋季普查疫情发生面积从12.8万亩下降到11万亩(下降率14.06%)、枯死松木除治数量从13.4万株下降到5.4万株(下降率59.7%)。
完成以下工作任务:做好全市118万亩松木林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相关规定开展并完成年度任务。计划三年清理枯死松木(含濒死松木、衰弱松木等)29万株以上,市域内所有枯死松木除治及无害处理合格率(含松木主干和1CM以上的枝桠)达到100%;建立一个年处置能力不低于50000吨的疫木无害化处置厂,每年入厂处置和利用的疫木比例不得少于疫木总量的35%,在除治期间同步完成疫木处置工作;实施飞机施药防治松褐天牛,预计防治总面积6万亩(实际防治区域和面积以市林业局最终确定为准);全市松科古树名木和具有保护价值的松树实行打孔注药保护,预计注药总量48000支(年度注药数量根据当年防控工作情况以市林业局确定为准)。
二、技术要求
(一)枯死松木除治
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相关规定开展并完成年度除治工作任务。
1、当年11月至翌年3月31日前完成全市范围内枯死松木集中除治任务,同期完成疫木定点集中处置。
2、计划三年清理枯死松木(含濒死松木、衰弱松木等)29万株。第一年度(2021年10月-2022年9月),年度清除枯死松木13.4万株(预估年度清理病死松木数量9.4万株,为提高防控成效,加大采伐强度,将枯死松木周边濒死、衰弱等疑似感病松木一并清除,数量预计4万株。);2022年秋季普查枯死松木数量下降到4万株以下(下降16.45%),秋季普查疫情发生面积下降到12.2万亩以内(下降4.69%),年度清除枯死松木9万株(预估年度清理病死松木数量8万株,为提高防控成效,加大采伐强度,将枯死松木周边濒死、衰弱等疑似感病松木一并清除,数量预计1万株);2023年秋季普查枯死松木数量下降到3.3万株以下(下降17.5%),秋季普查疫情发生面积下降到11.6万亩以内(下降4.92%),年度清除枯死松木6.6万株;2024年秋季普查枯死松木数量下降到2.7万株以下(下降18.18%),秋季普查疫情发生面积下降到11万亩以内(下降5.17%);拔除2个以上(含2个)疫点乡镇(街道)。
3、对采伐的松木主干及直径1厘米以上的松树枝条和树干、伐桩进行除害处理,禁止山场焚烧树干,采伐疫木全部进行钢丝网打包或下山运往定点疫木处置点处置,打包疫木株数和材积、下山定点处置的疫木株数和重量需全程上传林业局指定平台进行实时监管。
4、伐桩(树蔸)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在以下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最安全有效的方式进行处理,需征求市林业局同意,伐桩全部编号并按要求上传林业局指定的信息平台,通过影像上传平台,实时监管伐桩数量、伐桩地径和处理质量。
方式一:钢丝网罩。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疫情发生区。作业要求:使用钢丝直径≥0.12 毫米、网目数≥20目的锻压钢丝网罩覆盖伐桩,钢丝网罩严密固定在伐桩上。
方式二:剥皮处理。适用范围:适用于伐桩内无媒介昆虫分布或分布极少的重型疫区、伐桩内无媒介昆虫分布的轻型疫区,原则上重点生态区域禁止使用。作业要求:剥去伐桩树皮。使用要求:在科学试验验证的前提下,经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方式三:覆膜处理。适用范围:适用于处理期间气温达到药物熏蒸所需湿度的区域,原则上重点生态区域禁止使用。作业方式:剥去伐桩树皮,在伐桩上放置磷化铝 1-2 粒,用 0.1 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绑紧再用土压实。
5、地径10厘米以下枯死松木及山场的濒死木、衰弱木等疑似感病松木都需按规定程序进行除治和处置,但不上传到信息平台,不纳入绩效单位清除总数。
6、每年4月1日- 7月31日可实行常年清理方式进行枯死松木除治,技术措施与集中处置一致,并上传系统进行监管,纳入年度枯死松木除治考核数量。8月1日-10月30日专项普查期间禁止上山开展枯死松木清理。
7、年度枯死松木清除数量第一年、第二年必须高于预定的13.4万株和9万株,第三年可能因防控成效高于预定目标,导致实际枯死松木清除数量(境内所有枯死松木)少于预期数量6.6万株,但三年枯死松木(濒死、衰弱木)采伐总量不低于29万株。
(二)媒介昆虫综合防治
预计三年飞机施药防治松褐天牛60000亩,其中疫情发生核心区域及8000亩重点保护区域连续三年持续防治。
1、每年防治面积20000亩(包括8000亩重点保护区域在内),投标公司应根据浏阳实践情况制定媒介昆虫防治方案,明确防控区域、防控面积和防控时间、具体操作措施,提交市林业局最终确定为准。于5月-7月使用飞机施药完成,具体实施时间以市林业局指定时间为准。
2、药剂符合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湖南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方案》的要求,必须“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批准证、产品标准证)”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用量按相关要求使用。
3、飞机操作人员具有民用飞机驾驶员合格证。
4、按市林业局的要求制订飞行作业线路和飞防计划,做好防治区域内特种养殖户(鱼、虾、蟹等)防护措施,飞防后提供飞机作业航迹,漏喷率≤3%。
5、飞防作业前设立防治区和对照区,飞防作业结束后一个月,防治区域松褐天牛虫口密度下降率≥70%为合格。(虫口密度下降率=对照区虫口数-防治区虫口数)/对照区虫口数*100%)
6、所有飞防作业设计规划图纸、作业航迹等全部资料存档备案。
(三)打孔注药
预计三年全市松科古树名木和具有保护价值的松树实行打孔注药保护48000支。
1、年度打孔注药数量由市林业局根据当年防控情况和防治需要确定,总数量不超过16000支/年。
2、每间隔2年注射一次,于1月底前完成打孔注药保护工作,具体实施时间以市林业局指定时间为准。
3、使用打孔注药专用免疫剂,注射量由松树胸径大小和注射剂浓度确定。
4、在树干距离地面50—120厘米左右处用穿孔器斜向下打孔,需要打多个孔时,相邻孔高度相差不超过5厘米,横向距离不超过10厘米,尽量均匀分布。打孔时钻头向下倾斜,与树干呈现“V”字型30-45°夹角,孔直径约7毫米,孔深约3-7厘米。
5、药物插入孔后,在瓶底开小孔,注射完毕7-10天后将药瓶回收,并使用木塞或多菌灵药泥进行封闭处理。打孔位置需避开死节、受伤部位及枝桠下部,保证药物注射有效性,保保护率达到97%。
6、打孔注药需使用市林业局指定的监控平台进行上报,第三方机构同步进行作业监测和防治效果检查,出具打孔注药验收报告或成效评估报告。
7、打孔注药仅为保护古树名木及风景名胜区具有保护价值的松树,注药数量及实施区域与全市防控成效不相关联。
(四)疫木定点处置
1、新建立一个疫木无害化处置厂,采取粉碎(削片)/旋切等符合国家要求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提高疫木利用效益。每年入厂处置和利用的疫木比例不得少于疫木总量的35%。
2、疫木无害化处置厂由绩效承包单位全额投资建设,自行负责、自行经营、自负盈亏。建设面积不少于9000平方米,其中疫木堆放场地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处置加工区域不少于2000平方米、制品暂存区域不少于3000平方米。疫木处置(粉碎或削片)实行全过程监管。
3、疫木无害化处置厂要求证照、规章制度齐全、设立无死角可视化监控系统接入林业局指定平台监管。疫木收购(过磅)台帐登记、产品销售(去向)台账登记、数量核查、疫木监管和堆放、除害处理和加工产品去向记录完整、加工符合环保要求、消防设施完备。
4、在除治期间同步完成疫木处置工作,所有入厂处置的疫木全部采用按吨计价结算。
5、疫木装运实行全流程跟踪监管,装运全流程统一使用林业局指定的疫木监管平台进行监管,必要的时候乡镇开具相关转运凭证进行转运监管,指定专人负责,严防疫木流失。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按采购人指定进展、时间、地点交付。
成效评估
由林业局聘请第三方机构组织成效评估,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成效评估报告作为支付绩效承包单位经费的依据。每年1月组织完成打孔注药任务,在任务结束20日后开展打孔注药成效评估,注药松树保护率大于97%;3月31日前完成全市枯死松木除治任务,于4-5月组织开展枯死松木除治成效评估,认定枯死松木除治数量和质量;5-7月开展飞机防治,同步完成飞机防治成效评估,监测药物喷洒密度、飞防轨迹覆盖、虫口密度减退率,确定防治效果;9-10月开展专项普查,统计秋季普查发生面积和发现枯死松木数量。最终以枯死松木除治数量和质量、飞机防治和打孔注药有效性、秋季普查发生面积和发现枯死松木数量下降比例为依据,于每年11月份左右完成年度成效评估。
年度防控成效不达标的实行退出机制,如发生年度防控成效不达标情况时,为确保下阶段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市林业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实施模式,将三年绩效承包项目由乡镇(街道)实施,或与本次招标第二中标候选单位洽谈,按其投标价格重新签订合同后实施。《浏阳市松材线虫病绩效承包三年综合防控方案(2021年9月-2024年10月)》总预算剩余防控经费转作由乡镇(街道)或本次招标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年度除治经费。
总体防控成效由第三方机构根据年度成效评估和总体目标实现情况综合评定。
六、验收标准:采购一般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经费预算与支付
2021年—2024年三年绩效承包采购总预算2397.9万元,具体承包金额以实际中标价格为准,在防控验收合格的情况下,第一年支付中标总价的25%;第二年支付中标总价的35%;最后一年支付中标总价的40%。
绩效承包经费实行达标后分批方式支付。年度承包经费第一批在完成枯死木除治成效评估合格后,以承包公司支付民工工资为依据,支付不超过年度金额的50%;第二批在年度防控成效评估达到预期目标并启动第二年枯死松木除治工作后支付剩余年度金额的50%。2024年12月前总体任务目标验收合格后,支付最后一年所有防控经费支付。核定防控任务未完成及年度成效未达标应扣除资金,有以下情形将对经费进行核减或清零。
1、年度考核后,未达到预期防控目标,将不予支付年度第二批经费,解除合同,已建疫木无害化处理厂房和设备承包方必须全部原样保留,无偿归由发包方制定疫木无害化处理厂家运营管理规定,用于浏阳后期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
2、第一、二年度枯死松木采伐数量未达到预定数量,按80元/株的标准在年度支付费用中核减。总采伐数量未达到29万株的,按80元/株在第三年支付费用中核减。(采伐数量核定按照林业局指定上传系统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根据伐桩地径计算出的材积基本等于山上打包体积加下山定点处置重量折算成材积情况下,采伐数量才予以认定为合格。具体算法:采伐数量=(伐桩数量+下山定点处置株数+山上打包株数)/2)。
3、飞机防治按照验收合格面积计算,如未达到每年防治合格面积2万亩,则按30元/亩的标准在每年的支付经费中进行核减。
4、打孔注药按照验收合格数量计算,如未达到每年注药合格数量16000支,则按18元/支的标准在每年的支付经费中进行核减。
5、监管平台使用为有偿服务。预计平台服务器租赁费每年3万元,平台使用维护费每条信息1.5元(即伐桩每个1.5元、下山定点处置每车1.5元、山上钢丝网打包每包1.5元、打孔注药1.5元/株)。具体金额需由绩效承包公司与平台开发公司进行洽商,按实际使用情况由承包单位支付平台费用。
6、为提升防控成效,绩效承包公司可实施符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林生发[2021]93号)的各类技术措施,在书面报市林业局批准后,进行综合防控,经费由承包公司在招标费用中统筹投入,市林业局不再进行经费支付。
7、承包单位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各类安全风险,包括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森林防火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等。在整个防控期间发现任何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包人承担和妥善处理,否则发包人不支付其承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