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new":{"area":"tianxin","articleType":"2","author":"长沙市采购网","basicId":222217,"basicDatetime":"2021-08-30 08:41:33","name":"合同公告","articleContent":"\n\t供应商填写合同\n\t\n\n\n\n\n\n\n\n\n\n\t\t\t\t
\n\t\t\t\t\n\t\t\t\t\t\n\t\t\t\t\t\t\n\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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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
\n\t\t\t\t\t\t\t

\n\t\t\t\t\t\t\t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CS-F202104280004-1\n\t\t\t\t\t\t\t
发包人(全称):  湖南天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n\t\t\t\t\t\t\t
承包人(全称):  湖南登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n\t\t\t\t\t\t\t

\n\t\t\t\t\t\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t融发集团及子公司办公室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n\t\t\t\t\t\t\t

\n\t\t\t\t\t\t\t一、工程概况 \n\t\t\t\t\t\n\t\t\t\t\t\t\t
\n\t\t\t\t\t\t\t\t(1)工程名称:  融发集团及子公司办公室维修改造项目  
\n\t\t\t\t\t\t\t\t(2)工程地点:长沙天心经开区
\n\t\t\t\t\t\t\t\t(3)资金来源:单位自行支付
\n\t\t\t\t\t\t\t (4)工程内容:对融发集团原有办公楼及东北侧房屋进行维修改造,改造主要内容为:室内水、电、网线、消防、排水改造、部分墙面粉刷、防水改造、吊顶、照明、地面复合地板铺装、门窗改造、厕所改造、过道改造、房屋外立面防水改造、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n\t\t\t\t\t\t\t (5)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为长沙融发集团及其子公司办公室维修改造项目,装修改造范围为二至顶层、楼梯间以及二层露台的墙体、门窗拆除、装修、电气、弱电、给排水改造等内容,以及增加的融发办公室改造工程

\n\t\t\t\t\t\t\t
\n\t\t\t\t\t\t\t

\n\t\t\t\t\t\t\t二、合同工期\n\t\t\t\t\t\t\t
\n\t\t\t\t\t\t\t\t计划开工日期:2021-07-30
\n\t\t\t\t\t\t\t\t计划竣工日期:2021-09-24
\n\t\t\t\t\t\t\t\t工期总日历天数:60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n\t\t\t\t\t\t\t
\n\t\t\t\t\t\t\t

\n\t\t\t\t\t\t\t三、质量标准 \n\t\t\t\t\t\t\t
\n\t\t\t\t\t\t\t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规范和本工程设计标准要求,经验收合格标准。\n\t\t\t\t\t\t\t
\n\t\t\t\t\t\t\t
\n\t\t\t\t\t\t\t

\n\t\t\t\t\t\t\t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n\t\t\t\t\t\t\t
\n\t\t\t\t\t\t\t\t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1507100
\n\t\t\t\t\t\t\t\t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0.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

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 10.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第 10.2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3.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t\n\t\t\t\t\t\t\t\t\t2.付款方式及验收:
\n \t\n\t \t\n \t\n

1付款人:长沙融城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

2.1本工程合同无预付款,基础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本合同暂定工程价款的3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至本合同暂定工程价款的60%;乙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甲方支付至天心经开区财政局(财评中心)审定结算金额的97%,余下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一次性无息付清。

2.2乙方每次请款前须向甲方提供请款报告及真实、合法且符合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付款时间以甲方财务部门审批时间为准。

2.3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湖南登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税务识别号:91430100MA4PEJ3H3H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南湖路支行

号:43050177486009158158

2.4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长沙融城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税务识别号:91430100MA4LLB104U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南中路405号

话:0731-86396615

开户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先锋支行

号:82010100000158000

2.5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

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3 工程结算办法

3.1 本合同暂定金额未经天心经开区财评中心审核,合同暂定金额只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前的付款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3个月内报送结算资料。结算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证核实后根据合同第7.3.2相关依据及取费文件结合天心区财政局天财发(2017)28号、29号文件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天心经开财政局(财评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3.2本工程计价原则如下:

1)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

2)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价市[2020]46号;

3)2020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05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及配套文件。

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9〕130号)

5)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预算价,《长沙建设造价》无预算价的参考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的价格标准、或参考类似工程价格标准;

6)以上计价原则如与有关规定冲突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布的最新规定或者双方协商确定为准。施工期间若发生政策性调整,执行施工当期所发布的取费标准及人工工资单价。

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1 本工程验收按建设行业规范要求进行联合验收。

\n
\n\t\t\t\t\t\t\t\t\t
\n\t\t\t\t\t\t\t\t\t其他说明: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现场的工程量予以确认。

2在满足付款条件、进度等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3在工程完工之后,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4甲方认定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或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5甲方有权指定或调整工程施工范围,如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或停工。

6甲方认为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资质、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履行职责不合理、不规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工作人员。

7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9.8 甲方有权针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建议、要求,

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的意见、建议、要求执行。

9甲方指定的李剑 (电话:13974813083)、王宇凤(电话:15874163927) 为本项目现场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等其他事宜。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保证安排具有资质人员负责本工程施工。乙方项目人员信息如下:

序号

姓名

岗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资格证书编号

备注

1

文飞艳

项目负责人

17775756498

430111198405272145

湘建安B(2018)0153981

2

肖松军

技术负责人

17716740927

431223198212060818

B08123010200000429

3

吴艳雄

安全负责人

13755051108

430721198207194612

湘建安C2(2019)0107605

…….

     2乙方应严格按现场确定的工程量、预算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未按规范要求引起的变更、签证由乙方自行负责,工程完工后经乙方自检合格及时申报验收。乙方应按甲方对工程进度的具体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提交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批,并按甲方审批后的进度、方案组织施工,不得延误工期。

3乙方应严格按照承诺的设备、技术能力进入现场施工,保障工期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预算清单内的施工任务。

4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承担施工(含施工机械进出场)全过程的安全、保卫、降尘、卫生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乙方施工现场必须委派一名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监督。

5乙方必须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如有拖欠,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在验收前,应清理好施工现场、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不得对施工现场其他的工程、路面等其他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否则应当造价赔偿。

7 乙方应尊重并接受甲方、甲方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以及职能部门的指令及要求,遵循甲方现场相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制度。

8乙方须在质保期内承担免费维修的义务,并且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的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场处理。

违约及赔偿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如乙方转包、违法分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索赔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等所有费用),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自收到甲方开工通知后3日内未正式开工或开工后停工达7天以上或超过工期达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同上),具体损失以甲方出具的清单为准。

10.3 甲方认定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或甲方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返工,因此发生的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同时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责任。乙方拒绝返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工程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4 乙方应杜绝发生偷工减料、简化工艺流程等损害质量、安全的行为,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改正和对乙方进行除承担质量责任以外的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的或者经甲方通知整改,乙方拒绝整改、整改不及时、整改之后还是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或者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并可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补足,具体损失以甲方的清单为准。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及机械进出场时,应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参与运输,沿途必须设置醒目的交通安全标志牌,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指挥,否则,由此产生的安全问题、行政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

6施工期间所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到第三方追索的,甲方有权据此向乙方索赔。

7在本工程项目完成后,乙方应首先自行自检,乙方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有关的机构、人员进行验收。甲方认定部分项目及整体工程验收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工,乙方拒绝整改、返工或者整改、返工之后还是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或者甲方的要求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补足,具体损失以甲方的清单为准。

8 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不当原因造成的变更、签证由乙方自行负责,不得纳入工程结算。

9 乙方应及时搞好施工现场周边卫生,否则,每发生一次扣除乙方工程款伍佰元/次。因乙方未搞好施工现场的卫生而引发的罚款、行政监督处罚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0 本工程质保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的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场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向第三人泄露本工程及合同有关资料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具体损失以甲方的清单为准,且应该支付合同价款的15%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补足。本合同的保密义务不随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应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n\t\t\t\t\t\t\t\t\t
\n\t\t\t\t\t\t\t\t\t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n\t\t\t\t\t\t\t\t\t4.付款人: 湖南天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单位自行支付
\n\t\t\t\t\t\t\t\t\t5.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付款期限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n\t\t\t\t\t\t\t
\n\t\t\t\t\t\t\t 6.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n\t\t\t\t\t\t\t
\n\t\t\t\t\t\t\t 7.逾期利息: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n\t\t\t\t\t\t\t
\n\t\t\t\t\t\t\t
\n\t\t\t\t\t\t\t五、项目经理\n\t\t\t\t\t\t\t
承包人项目经理:文飞艳
\n\t\t\t\t\t\t\t

\n\t\t\t\t\t\t\t六、合同文件构成\n\t\t\t\t\t\t\t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n\t\t\t\t\t\t\t
\n\t\t\t\t\t\t\t\n\t\t\t\t\t\t\t\t(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n\t\t\t\t\t\t\t\t(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n\t\t\t\t\t\t\t\t(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n\t\t\t\t\t\t\t\t(4)通用合同条款
\n\t\t\t\t\t\t\t\t(5)技术标准和要求
\n\t\t\t\t\t\t\t\t(6)图纸
\n\t\t\t\t\t\t\t\t(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n\t\t\t\t\t\t\t\t(8)其他合同文件。\n\t\t\t\t\t\t\t
\n\t\t\t\t\t\t\t

\n\t\t\t\t\t\t\t七、承诺\n\t\t\t\t\t\t\t
\n\t\t\t\t\t\t\t\n\t\t\t\t\t\t\t\t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n\t\t\t\t\t\t\t\t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n\t\t\t\t\t\t\t\t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n\n\t\t\t\t\t\t\t
\n\t\t\t\t\t\t\t

\n\t\t\t\t\t\t\t八、词语含义\n\t\t\t\t\t\t\t
\n\t\t\t\t\t\t\t\n\t\t\t\t\t\t\t\t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n\t\t\t\t\t\t\t\n\t\t\t\t\t\t\t

\n\t\t\t\t\t\t\t九、签订时间\n\t\t\t\t\t\t\t
\n\t\t\t\t\t\t\t\n\t\t\t\t\t\t\t\t本合同于: 双方签章后生效 日签订。\n\t\t\t\t\t\t\t\n\t\t\t\t\t\t\t

\n\t\t\t\t\t\t\t十、签订地点\n\t\t\t\t\t\t\t
\n\t\t\t\t\t\t\t\n\t\t\t\t\t\t\t\t长沙天心经开区签订。\n\t\t\t\t\t\t\t\n\t\t\t\t\t\t\t

\n\t\t\t\t\t\t\t十一、补充协议\n\t\t\t\t\t\t\t
\n\t\t\t\t\t\t\t\n\t\t\t\t\t\t\t\t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n\t\t\t\t\t\t\t\n\t\t\t\t\t\t\t

\n\t\t\t\t\t\t\t十二、合同生效\n\t\t\t\t\t\t\t
\n\t\t\t\t\t\t\t本合同自2021年6月16日生效 \t\t\t\t\t\t\t\n\n\t\t\t\t\t\t\t

\n\t\t\t\t\t\t\t十三、其他条款
\n\t\t\t\t\t\t\t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n\t\t\t\t\t\t\t\t
\t\t\t\t\t\t\t\t\n\t\t\t\t\t\t\t\t向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t\t\t\t\t\t\t \n\t\t\t\t\t\t\t \n\t\t\t\t\t\t\t
\n\t\t\t\t\t\t\t\n\t\t\t\t\t\t\t

1项目经理

供应商委派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劳务负责人为文飞艳

2 双方权利义务

2.1采购方义务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采购方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2.1.1向供应商交付具备本合同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1.2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供应商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2.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支付、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1.4按本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相关费用。

2.1.5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2.1.6监督供应商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若不按规定佩带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采购方有权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教育及经济处罚,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2供应商义务

2.2.1对本合同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采购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采购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2.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违约金和赔款。

2.2.3自觉接受采购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采购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2.2.4采购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采购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2.5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采购方办理交工验收。

2.2.6供应商须服从采购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无条件遵守和执行采购方采购方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采购方名誉和信誉。

2.2.7供应商应负责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进行复查,对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疑问,有义务向采购方提出,否则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2.2.8供应商由于自身失误、不当、过失行为等原因造成返工等一切工料费用皆由供应商承担,此费用在结算时直接予以扣除。

2.2.9供应商应做好落手清工作,对作业中出现的废料每日下班前应清理干净,堆放到项目部指定的堆场,有用物品应在指定地方整齐堆放。

2.2.10供应商应保证任何情况下,确保本项目执行期间不发生被新闻媒体披露、劳资投诉、劳动合同纠纷、工人聚众在大门口/办公室吵闹、工人有意识聚众闹事、工伤事故善后处置等事件,如有发生供应商应第一时间出面解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消除不良影响。

3 不可抗力

3.1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3.2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当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另一方认为合同没有履行必要的有权解除本合同,但不能免除迟延方的违约责任。

4 争议的解决

4.1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并解决相关问题。

4.2 发生争议后,在争议未完全解决前,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5 其他

5.1合同生效和终止: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付清费用时失效。

5.2其他未尽事宜经三方相互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n\t\t\t\t\t\t\t
\n\t\t\t\t\t\t\t\n\t\t\t\t\t\t\t\n\t\t\t\t\t\t\t
\n\t\t\t\t\t\t\t\t \n \n \n \n \n \n \n
发包人(全称):湖南天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章)承包人(全称):湖南登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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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91430100MA4LLB104U组织机构代码:91430100MA4PEJ3H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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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南湖大道108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云峰路59号水墨林溪苑13栋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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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彭江华法定代理人: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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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彭江华委托代理人:文飞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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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31-86906152电话:0731-8824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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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31-8690715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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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4305017748600915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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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南湖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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