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n\t\t\t\t\t\t\t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n\t\t\t\t\t\t\t\n\t\t\t\t\t\t\t1、提供的所有设备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在产品到达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交付甲方清点货物之前,货物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过程中或因包装不当等造成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2、每件包装中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
3、应在第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印刷字样标明收货人、合同号、目的地、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毛重/ 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公斤),并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 、“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
4、乙方承担设备送达指定交货地点的所有运输和搬运装卸,同时,乙方在产品运输、装卸、调试安装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否则,造成的事故损失及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送达设备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延期验收货物。
6、乙方应保证设备包装完整,到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6、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乙方负责将设备运输到交货地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确保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交货。
8、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执行标准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清点货物。
9、甲方指定交货负责人:王文林 联系电话:0731-87331061 。
乙方指定交货负责人:何红枚联系电话:13808416629。
\n\t\t\t\t\t\t\t\n\t\t\t\t\t\t\t
\n\t\t\t\t\t\t\t4.结算方式\n\t\t\t\t\t\t\t
\n\t\t\t\t\t\t\t\n\t \n\t\t\t\t\t\t\t \n\t\t\t\t\t\t\t\t\t
4.1 资金支付方式:\n\t\t\t\t\t\t\t\t\t
\n\t\t\t\t\t\t\t\t\t
\n\t\t\t\t\t\t\t\t\t1、安装完毕并经相关部门或专业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12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7%;质保期满叄年后(无质量问题、也无维修纠纷、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与法律纠纷)3个月内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2、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甲方未付款期间不中断、终止乙方在此合同项下所应履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甲方在付款前可以扣减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n\t\t\t\t\t\t\t\t\t \t\n\t\t\t\t\t\t\t
\n\t\t\t\t\t \n\t\t\t\t\t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潭支行(湖南奥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810000223384000001) \n\t\t\t\t\t\t\t\n\t\t\t\t\t\t\t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n\t\t\t\t\t\t\t\n\t\t\t\t\t\t\t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n\t\t\t\t\t\t\t
5.1 验收程序\n\t\t\t\t\t\t\t
\n\t\t\t\t\t\t\t\n\t\t\t\t\t\t\t采用\t\t\t\t\t\t\n\t\t\t\t\t\t\t\n\t\t\t\t\t\t\t一般程序验收\t\t\t\t\n\t\t\t\t\t\t\t\n\t\t\t\t\t\t\t\n\t\t\t\t\t\t\t
5.2 质量要求\n\t\t\t\t\t\t\t\n\t\t\t\t\t\t\t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提供设备,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包括零部件)是全新的、完整的、原装的正规行货,并且符合国家检测标准以及该设备的出厂标准和原装配置,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2、乙方应保证其设备经过安装后,正常使用和保养,在设备寿命期内使用良好。
3、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叁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限内承担不限于更换、维修等质量保证责任。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
4、质保期内,如发现设备存在潜在缺陷、或乙方使用了不符合技术要求、或不符合投标文件质量保证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时,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
5、质保期内,乙方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无论是何种原因造成设备发生故障或发生货物质量问题,乙方均应遵照“先恢复使用,后分清责任”的原则,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8小时之内响应答复,在24小时之内到达设备现场,尽快解决产品故障,恢复甲方正常使用;一般问题应在到达设备使用现场之后24小时之内解决。若由于乙方原因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解决产品故障并恢复甲方正常使用,甲方或使用单位有权自行或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更换,由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所有费用10%的违约金,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直接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追缴。
\n\t\t\t\t\t\t\t\n\t\t\t\t\t\t\t\n\t\t\t\t\t\t\t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n\t\t\t\t\t\t\t\n\t\t\t\t\t\t\t1、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清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货物数量、品牌、配件等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货物外观、相关单证符合要求的,甲乙双方指定负责人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签发验收单;此签单仅作为乙方交货的凭证,不作为乙方货物验收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安装后因产品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发验收单,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且不得拒绝和延误。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调试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对货物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备案之后,双方在验收结果报告上加盖公章确认。
5、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国家有关标准对所有设备进行验收,如双方对设备质量存在分歧,甲方有权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对设备进行检测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n\t\t\t\t\t\t\t\n\t\t\t\t\t\t\t\n\t\t\t\t\t\t\t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n\t\t\t\t\t\t\t\n\t\t\t\t\t\t\t1、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2、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3、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n\t\t\t\t\t\t\t\n\t\t\t\t\t\t\t\n\t\t\t\t\t\t\t7.违约责任\n\t\t\t\t\t\t\t
\n\t\t\t\t\t\t\t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n\t\t\t\t\t\t\t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t\t\t\t\t\t\t\t\n\t\t\t\t\t\t\t\n\t\t\t\t\t\t\t1、乙方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或完成安装调试工作,每延期1天,支付违约金10000元。
2、质保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款项。
(1)乙方逾期交货时间累计超过10日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品种、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
(3)如因第三方就乙方提供的产品提起诉讼,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产品的;
(4)经甲方催告后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的。
\n\t\t\t\t\t\t\t\n\t\t\t\t\t\t\t\n\t\t\t\t\t\t\t8.解决争议的方法\n\t\t\t\t\t\t\t
\n\t\t\t\t\t\t\t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n\t\t\t\t\t\t\t\t
\t\t\t\t\t\t\t\t\n\t\t\t\t\t\t\t\t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t\t\t\t\t\t\t \n\t\t\t\t\t\t\t \n\t\t\t\t\t\t\t \n\t\t\t\t\t\t\t\n\t\t\t\t\t\t\t9.组成合同的文件\n\t\t\t\t\t\t\t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n\t\t\t\t\t\t\t
\n\t\t\t\t\t\t\t\n\t\t\t\t\t\t\t\t(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n\t\t\t\t\t\t\t\t(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n\t\t\t\t\t\t\t\t(3) 响应文件
\n\t\t\t\t\t\t\t\t(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n\t\t\t\t\t\t\t\t(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n\t\t\t\t\t\t\t\t(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n\t\t\t\t\t\t\t\t(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n\t\t\t\t\t\t\t\t(8)其他合同文件。\n\t\t\t\t\t\t\t\n\t\t\t\t\t\t\t\n\t\t\t\t\t\t\t10.合同生效\n\t\t\t\t\t\t\t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 生效 \t\t\t\t\t\t\t\n\n\t\t\t\t\t\t\t\n\t\t\t\t\t\t\t11.其他条款\n\t\t\t\t\t\t\t\n\t\t\t\t\t\t\t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顺序在前者效力优先: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
(3)采购文件
(4)投标文件
\n\t\t\t\t\t\t\t\n\t\t\t\t\t\t\t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n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n\t\t\t\t\t\t\t\n\t\t\t\t\t\t\t\n\t\t\t\t\t\t\t \n \n | 甲方(公章): | \n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n 乙方(公章): | \n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n
\n
\n \n \n | 地址: | \n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宁乡大道168号 | \n 地址: | \n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玉潭街道新康路兆基君城A苑7栋102#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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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t \n \n | 法定代理人: | \n 刘波涛 | \n 法定代理人: | \n 何红枚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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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t \n \n | 委托代理人: | \n 张天日 | \n 委托代理人: | \n 何红枚 | \n
\n
\n \t \n \n | 电话: | \n 0731-87899817 | \n 电话: | \n 0731-87877577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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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t \n \n | 传真: | \n 0731-87899817 | \n 传真: | \n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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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t\t\t\t